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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業儲值 先協商解「法」

協助電子商務金流,金管會將雙管齊下,除推動開放線上儲值帳戶外,對於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做儲值業務,也將協助經濟部訂規範。

相關部會本周將首度會商,法律依據問題恐須先協商解決。

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已裁示由經濟部針對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做儲值訂定規範,由於全案已由經濟部負責,對於可能衍生的相關問題,金管會被動接招,強調先由經濟部提規劃案後再協商。

經濟部本周將邀請金管會、中央銀行等單位會商,據了解,目前待跨部會協商解決的問題,包括法制面及實務面,上周就有立委表態反對以行政命令開放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做儲值。

有關官員表示,根據銀行法第29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儲值業務被視為具有存款性質,因此,對於悠遊卡等多用途的儲值卡,必須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申請。

對於儲值如果沒有收取利息,是否就不會有銀行法第29條適用問題,金管會官員表示,有關法律適用問題,必須看經濟部對儲值業務的具體內容如何規劃,相關部會也會討論。

至於實務面,金管會多次表示,非銀行業做儲值,金流跟錢都要回到銀行,要有「實名分戶」管理,金管會希望在此前提下作跨部會協商,檢討如何彈性讓業者做儲值。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上周表示,洗錢防制問題,虛名帳戶難以解決。她強調,錢一定要回到銀行,只是時間落差是否給予彈性,有協商空間。至於小額儲值多少較合適?3萬元或5萬元?金管會並無定見。

金管會官員強調,金管會一直都在協助電子商務發展,除依行政院指示,協助經濟部訂定非金融業支付業者做儲值的規範外,也會持續推動線上儲值帳戶的開放。

線上儲值帳戶將由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推動,更便利網路交易付款,並依認證的安全等級,訂定不同的儲值額度,依銀行公會規劃,大約在1萬元到20萬元。

來源:聯合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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